本报讯 记者曾漫路报道: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务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免除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广东省先于全国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但关于借读生的收费上,我市有具体规定。由于家长不了解政策,经常就此问题质询学校。
就借读生缴费问题,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在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印发的《汕头市实施城镇免费义务教育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凡属本市户籍(包括符合免费条件的我省外市户籍)跨学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应按就读学校的原借读生收费标准减财政补助金额的标准缴费入学。省外户籍和省内不符合免费条件的外市户籍在我市就读的学生,按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