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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价7月1日起调整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日期:2008-7-4 17:22:38 阅读: 【字体: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报道:记者昨天下午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求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我市部分销售电价从今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予以调整。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价我市电网部分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8分。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市各类用电每千瓦时价格调整为:大工业电度电价(1-10千伏,以下同)由0.5926元(每千瓦时)调整为0.6204元;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由0.7416元调整为0.7694元;商业电度电价由0.9686元调整为0.9964元。居民生活、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则不作调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按居民生活或非普工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

负责编辑 :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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