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彤兰)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坚持关注民生,发挥价格合理调节分配关系的杠杆作用,先后出台15项惠民措施,维护价格市场的稳定。据统计,这15项惠民措施使群众年减免金额达2.64亿元。
这15项惠民措施包括:对低保特困用户管道石油气置换天然气燃器具改造的收费实施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对租住廉租公房、周转房或公房的低保特困住户,按目前租金标准的50%优惠计收租金;对中心城区低保特困用户自来水减免金额每月8元,对特困户、社会福利机构等4类排污人暂免征收污水处理费;对南澳县的车辆收费按照规定标准下浮20%,对旅游专车按照非营运车辆收费;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娱乐等行业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律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管理类等7个部门的18项收费。
另外,还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实行收费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六类单位和个人,免予缴纳治安联防费;对儿童、因公致残的军人和人民警察乘坐长短途车按票价50%实行优惠;对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实行免费;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减免政策。
同时,从2008年2月6日起的一年时间里,对低保户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宽带及小灵通电信资费实行政策优惠;对经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就医时,免收挂号费、注射费;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特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