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水一月一换泳客染病 小区泳场对外经营卫生安全存隐患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日期:2008-7-26 17:20:15 阅读: 【字体:

   

炎炎夏日,游泳场馆是广大市民避暑健身的最佳选择,不少位于小区内的游泳池更是火爆。记者昨天走访部分小区游泳池发现,到了傍晚以后许多泳池都是人满为患,而且还纷纷开设游泳班吸引小区外的泳客,而泳池的安全、卫生情况也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调查后发现,虽然这些游泳池比天然泳场更安全,但与专业泳池相比,小区泳池在安全和水质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小区游泳班吸引众多泳客

记者巡城发现,市区不少配套有泳池的小区,纷纷利用自身优势办起了各类暑期游泳培训班,一些写着“游泳班开始招生”的横幅在小区门口醒目处悬挂着。昨天傍晚,记者走进市区某住宅小区的露天游泳池,只见泳池里密密麻麻,不少儿童在戏水,玩得不亦乐乎(见图),有游泳教练在教小孩滑水的动作。一些陪同孩子前来的家长对记者说,让孩子来这里学游泳既可避暑又能锻炼身体,多学一门必要的技能很有好处。小区泳池的教练称,报名者大多为暑期放假的学生,有时一天就有10余人来报名。泳池管理人员称,该小区的游泳池从6月起开始对外营业,收费每人每次6元。泳池从早上、下午到晚上10点都有开放,傍晚以后是高峰期,人多的时候可达两三百人。

记者了解到,取消行政许可之后,市体育局不再受理体育健身场所的申报,一些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因得不到及时指导而成为安全隐患,不少群众对于小区的游泳培训则多少存在一些疑虑,担心其培训质量。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少儿游泳教练员证书的人员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培训和鉴定合格后持《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游泳池水质卫生难保障

随着越来越多人踏进游泳池,小区泳池的水质是否过关也成为了众所瞩目的焦点。东区一花园小区的读者曾向本报反映,不少长期在此游泳的居民特别是儿童,皮肤、眼睛常出现痒痛现象。游泳人员因此与泳池管理者发生不快,甚至有的住户为了避免感染皮肤病等疾病,不敢下水。虽然《游泳池卫生管理规定》明确禁止有皮肤病、传染病、醉酒者进入游泳池,但记者发现,为避免麻烦,几乎所有小区泳池都没有办理健康证的程序,游者进入泳池都不需要出示健康证。

一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泳池设置了水循环系统,每过一小时就对游泳池的水质进行循环过滤一次。考虑到成本等实际情况,每隔不到一个月还会彻底更换一次池水,每次更换的池水便达1000多吨。泳池经营管理部门每天会对水质进行检测,打捞一些漂浮物,清理池底的沉淀物,定期投放消毒药片来澄清水质进行消毒,防止藻类生长,想方设法保障泳池水质,让下池游泳者可以游得更放心。

其实,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游泳池必须每天补充新水,即换掉一部分池水。为了保证水质,露天游泳池在循环同时每天应补充占池水容积10%~15%的新水,室内游泳池每天应补充占池水容积5%~10%的新水。但是实际上能做到的泳池极少。此外,很多小区泳池的强制淋浴设施很不健全或者根本就没有,直接加重了泳池的公共污染。有些游泳池的浸脚消毒池也难以起到消毒的作用。

小区游泳池救生员不足

记者在该小区的泳池周围看到,游泳池四周平时都有管理人员在严格“把守”,一些救生员还不停地在泳池中巡查,有时一些儿童会突然闯入深水区出现险情,幸好被救生员及时发现实施救援,才避免发生溺水事故。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一些小区游泳池都分为浅水区和深水区,中间用浮标设立明显的分界,标明水深警戒线,让游泳者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游泳区域,并且设有一小区域泳池供年龄较小的儿童戏水。然而,也有一些小区没有执行相应严格规章制度,安全意识薄弱,一些游泳池根本没有救护观察台和出入池扶梯,或标明警示标志、浅水区水深度。

按照有关规定,人工泳池内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避免因过分拥挤或管理不善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泳池的开放时间,还必须有救生、医务、保卫人员现场值班,按标准,每个25米×50米的游泳池都应配备5名救生员。但记者调查发现,小区泳池很多没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员,一些小区的游泳池只是象征性地配备两三名救生员,人手明显不足;同时,一些小区泳池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保安员也兼任救生员,工作能力要打个问号。

小区泳池管理者与泳者的关系往往比较密切,游泳的问题处理的好坏常会影响小区管理部门与业主能否和谐共处。小区游泳池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应主动抓好安全设施的设置,特别注意救生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安全是否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等问题;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日常服务中真正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一切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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