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民政策鼓励“三区一县”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手续;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暂扣查验,依法严厉处罚并强制入户;过期的强制报废,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一律收缴销毁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报道:从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1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空前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非法摩托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邓大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锦华主持会议,副市长苏耀光在会上作工作部署。我市各区县党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分)局的负责人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参加动员大会。
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分为宣传摸查、集中上牌、清理处置、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今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为宣传摸查阶段,重点是发布市政府《关于整治无牌无证等非法摩托车的通告》,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敦促持有合法手续而尚未办理入户的摩托车使用人在公告期限内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动员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摩托车的使用人主动上缴车辆。今年9月15日至12月12日为集中上牌阶段,公安车管部门集中90天的时间,通过实施优惠便民措施,力争使“三区一县”范围内的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管理范围。今年9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为清理处置阶段,清理打击贯穿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始终,依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和涉嫌盗抢摩托车,对非法拼装、销售的企业进行整顿、取缔,营造严管氛围。10月15日之前,清理整治以公路沿线为重点部位,以组拼装和涉嫌盗抢摩托车为重点整治对象,对查验确有合法手续可办理入户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敦促车主主动办理入户手续,对达到报废期的动员车主主动上缴。10月15日后,公安机关全面加大对非法摩托车的清理打击力度,并依托村居、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强化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排查清理,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暂扣进行查验,依法严厉处罚并强制入户,达到报废期的强制报废,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一律收缴,并予以公开拆解销毁。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区(县)、镇(街道)、村(居)委三级联动,综合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的长效机制。 记者在会上获悉,考虑到“三区一县”的特殊情况,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将落实鼓励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的惠民政策。凡“三区一县”户籍的群众在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摩托车,可在今年9月15日至12月12日期限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所在区(县)的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可享受以下优惠便民措施:全额35元/辆的车辆检测费只收取15元;95元/辆的牌证费全额免收,由市财政补贴;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不作为入户的前提条件。
邓大荣在讲话时指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无牌无证等非法摩托车工作,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治安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汕头的投资环境,构建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邓大荣强调,正人先正己,全体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治保队员、交通协管员必须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不使用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对顶风违法、违纪使用无牌无证等非法机动车的,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一律按党纪、政纪处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