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漫路报道: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努力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保证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统计,到本年度第二学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有59176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学生27282人,在民办学校就读学生31894人。
据悉,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城镇、农村全部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享受免书杂费学生有950659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2.1%。我市还出台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广东省户籍非农户口在我市居住满5年,持有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中暂住证等相关证明的(即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流入地暂住5年以上的证明,有合法职业或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并接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就读的学生,可列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范围。
根据实际,我市目前对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的做法是以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尽全力安排他们入学。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了汕头市私立广厦学校、汕头市德华学校、汕头市龙湖区天山小学、汕头市潮南区兴华学校等一批面向流动人口子女的简易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