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玺 通讯员 李秀琼 邓宜兵 实习生 周牧晓畋
新闻面对面
昨日,记者通过当地检察机关,采访了犯罪嫌疑人沈成友。
记:你是怎么想到用孩子乞讨来赚钱的?
沈:用孩子乞讨更容易取得别人的同情。
记:这些孩子的家长为什么相信你?
沈:我找的都是相对贫困的家庭,听到有钱赚,又是熟人,他们就信了。
记:你体罚这些孩子时,会心痛吗?
沈:看到他们哭,我有时良心也不舒服。但将他们带出来我付了钱,况且带出来就是为了赚钱,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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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