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20时02分,河北邯郸市永年县苗庄村一木板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邯郸消防人员5个小时扑灭大火,单位负责人因违反消防法规定受到处罚。
当时,接到火警后,邯郸消防支队调集6部消防车、4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火灾,20时15分,经火情侦察发现,该木板加工厂储存加工木板原料12吨,着火部位是原料堆垛和生产车间,燃烧物为生产木板原料,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无人员被困,现场水源缺乏,火势已经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西侧生产车间房顶已经因烘烤部分坍塌,严重威胁到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木板原料。20时31分,4部消防车28名消防指战员,相继到达火场。经过全体官兵近5个小时艰苦作战,成功扑灭了大火。
经初步火灾调查,起火原因是员工在生产操作不慎,将搅拌机三角带脱落后打断动力线,致使动力线短路引起原料起火,扑救不及时造成火灾,邯郸永年消防大队依法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传唤和处罚。
